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单位应组织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或者使用。
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办理流程包括:接受验收委托-基础资料搜集-勘察现场-开展污染源监测-专家技术评审-环保部门备案。